1、轉讓標的為遼寧恒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依據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遼11執恢11號執行裁定書取得位于盤錦市雙臺子區晟華苑四期的2套抵債房產,面積206.82平方米。恒宇公司尚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2、意向受讓方須自行查看標的房產的實際情況,根據自身的經濟及風險承擔能力,審慎的參與競買。 3、因三樓整體處于打通狀態,故受讓方需自行砌墻分戶并承擔由此產 生的費用,受讓方應嚴格按照所購房屋戶型進行分戶,不得超出房屋面積。 4、房屋以現狀轉讓,受讓方競得房屋后不得以面積缺失、房屋結構不符等理由要求恒宇公司賠償及解除合同。 5、受讓方競得房屋后,恒宇公司與受讓方按照法律及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承擔納稅義務,法律及稅務機關沒有明確規定的雙方各承擔50%。 6、受讓方競得房屋后,恒宇公司先將房屋產權過戶到自身,然后再與受讓方辦理產權過戶。受讓方須對辦理過戶所需的時間予以等待。 7、受讓方競得房屋前所欠繳的費用若屬于恒宇公司應承擔的,由恒宇公司負責;受讓方競得房屋后所欠繳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8、掛牌服務費由受讓方與恒宇公司分別承擔50%。 9、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不動產轉讓協議》。 10、當首個掛牌公示期內僅有一家意向受讓方報名時,項目掛牌期滿后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若兩家以上意向受讓方時,進入競價程序,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經過競價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相應轉為等額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競價保證金由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按規定無息返還。 11、如當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和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全部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 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讓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存在虛假、不真實、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②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③意向受讓方存在影響正常轉讓、競價公正性或其他違反競價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④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 5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不動產轉讓協議》的;⑤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⑥最終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不動產轉讓協議》后,未按照轉讓合同約定支付剩余價款的。發生上述情形,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在扣除交易手續費后,將剩余款項劃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12、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并在對此項目做盡職調查(或到交易所查閱相關資料)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 13、除上述已知瑕疵外,如存在其他瑕疵由受讓方自行查實并自行解決,委托人不能保證掛牌標的除以上瑕疵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或潛在瑕疵,委托人一律不承擔任何瑕疵(包括潛在瑕疵)保證責任。 14、競買人需對該標的物所涉及的房屋、土地、構筑物的權屬、面積、瑕疵等問題自行查實并認可后,方可參加登記和競買。一旦參與登記和競買,視為競買人對本次標的物瑕疵全部知曉并自愿承受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