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LJ-Z-2022-040
轉讓方
遼寧恒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
遼寧華塑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資產
所在地區
遼寧省
所屬行業
其他
經濟性質
國有控股
企業類型
有限公司
項目類別
債權
轉讓底價(萬元)
700
轉讓比例
100%
項目發布起止日期
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9 日
項目概況
一、債權基本情況
標的債權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債權資產情況
見《債權資產項目清單》
債權總額(賬面金額)
43127016.03元
二、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住所
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惠工街223-3號3-5軸
負責人
趙連章
內部決策情況
上級主管部門批復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轉讓底價
人民幣700萬元
信息發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
轉讓方式
掛牌轉讓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終止掛牌
掛牌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確認唯一意向受讓方成交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
價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1、意向受讓方在遼金中心獲取標的資產相關資料前,應向轉讓方出具《保密承諾》,承諾其無論最終是否成功受讓標的資產,均應對所獲標的資產及轉讓方信息、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2、意向受讓方須向轉讓方指定賬戶繳納人民幣200萬元交易保證金。如產生競價,則該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保證金自動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通過競價確定受讓方后其余未受讓成功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由轉讓方在5個工作日之內無息返還。
3、意向受讓方應書面同意轉讓方發布的《投資者承諾書》文本全部內容。
4、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嚴格按照最終確定的交易方式履約,如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競價成功,需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剩余轉讓價款。
5、買受人應在付全款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債權資產轉讓協議》。
6、轉讓標的辦理相關權屬證明工作一概由買受人承擔,并由買受人承擔所需全部費用。轉讓方在必要及可行的情況下給予配合。
受讓方應具備的條件
1、 交易對象不屬于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拍賣人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不屬于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或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等;不屬于本次拍賣標的債權所涉及的債務人和擔保人;不屬于反恐、反洗錢黑名單人員;不屬于其他依據法律法規不得收購、受讓拍賣標的的主體;
2、 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4、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證金設定
是否交納保證金
是
交納金額
人民幣200萬元
交納時間
掛牌截止日15:00前
交納方式
電匯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保證事項
保證意向受讓方參與掛牌交易競價程序并以不低于轉讓底價的價格應價。
處置方式
1、如產生競價,則該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保證金自動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通過競價確定受讓方后其余未受讓成功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由轉讓方在5個工作日之內無息返還。
2、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意向受讓方或買受人應向遼金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務費,保證金作為支付給轉讓方的違約金: (1)意向受讓方存在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讓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存在虛假、不真實、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意向受讓方自身資質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受讓標的資產的條件、意向受讓方未能配合審批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等導致審批機關不批準其受讓標的的; (2)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并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3)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 (4)在競價過程中以交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5)產生最終受讓方的,受讓方未在規定期限內簽署成交確認文件、資產轉讓協議或未妥善配合轉讓方進行交割的;
(6)買受人未按約定期限支付交易保證金之外的剩余交易價款的。
(7)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1、 債權系不良金融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難性;
2、 遼寧華塑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遼寧鑫塑源實業有限公司于2018年破產,本次擬處置債權為破產管理人確認的債權55296071.03元扣除遼寧恒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孫曉軍、柳艷、馬貴謙、馮錫平、唐井柱優先受償價值12169055元,即擬轉讓債權總額為43127016.03元,擬轉讓債權對應的抵押物為沈陽皇朝萬鑫C座17樓整層1302.92平方米及分攤的土地使用權49.64平方米。擬轉讓債權不包含恒宇公司已取得的盤錦地區24處房產。
3、 債務人、擔保人可能存在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債權;
4、 貸款債權可能已超過訴訟時效、法定或約定時效或喪失其他相關的期間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喪失;
5、 貸款債權證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內容沖突等相關情形;
6、 抵押物存在占用或可能存在欠繳稅費、不能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不能實際占有或其他減損抵押物、抵債資產價值的相關情形;
7、 涉訴貸款債權可能存在不能變更訴訟(含執行)主體、執行費用未付等情形。
8、 受讓方受讓貸款債權后,對該貸款債權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罰息請求權,受讓方可能無法繼續享有或得不到司法部門支持認可。
9、 轉讓方對上述瑕疵或風險不發表任何判斷性結論,由受讓方自行作出判斷,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轉讓方依項目現狀轉讓。受讓方自愿承擔由上述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相應預期利益的后果,并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稅費支出。受讓方承諾不因上述瑕疵、風險或稅費支出而要求轉讓方及原權利人賠償、回購或承擔任何責任。
附件
1、保密承諾
2、意向受讓方承諾書
3、債權資產項目清單
4、債權資產受讓申請書
聯系人
賈先生 劉女士
聯系電話
024-22769736 2276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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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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